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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六枝法院“天平先锋诉讼快车”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被告某亲子公司、某跆拳道培训中心当庭赔偿原告贺某某相应损失,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年9月23日,被告某亲子公司举办幼儿教育知识培训活动,某跆拳道培训中心受邀进行现场表演,在表演脚踢木板时,表演者不慎将木板踢出表演台,击中坐在观众席的原告贺某某的面部,亲子公司及时安排职工医院治疗,原告伤情经诊断为:左眼睑钝挫伤,右眼角膜异物,左眼角膜上皮剥脱。原告因面部受伤眼部包扎不能上班,导致误工损失,但被告支付原告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在误工损失和营养补充费用方面未能与原告达成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各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了调解。调解中法官耐心分析法律关系,充分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按照法官建议的标准计算赔偿款,并当庭支付。
(图文:汤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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