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昨日,据北京晚报报道,31岁的冯先生租用ofo共享单车,在下坡骑行时摔伤。冯先生认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车辆刹车失灵,遂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等2万元。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这是共享单车惹上的第一起索赔官司。
据了解,冯先生在骑行ofo共享单车下坡时,由于自行车刹车失灵致其面部着地摔下,牙齿当场折断5颗、缺损1颗,唇部、面部均受伤严重,经诊断为上下唇内外及面部挫裂伤,鼻梁骨折。为此,冯先生将经营方ofo单车所属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实上,早在悲剧发生之前,便有人颇具预见性地发问,假使因共享单车质量问题造成使用者身体损害,经营者应该承担责任吗?
北京晚报的报道中援引了一位律师的看法,该律师表示:
市民注册共享单车账号后,交纳押金支付费用,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