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一辆油改气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突发爆燃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打车去上学的15岁乘客女孩被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乘客女孩小娜(化名)将出租车司机魏某、出租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油改气改装的燃气设备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4.2万余元。年12月,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判决:女孩如其诉求获赔。
这起事故发生在年8月29日早上6点30分。司机魏某驾驶自己经过油改气的出租车,拉着去上学的15岁女孩小娜,行驶到阜新市太平区星光宾馆附近时,该出租车的车载燃气瓶发生爆燃,造成车辆损坏,小娜受伤。
事故发生后,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全身5%面积二度烧伤。主要烧伤部位集中在面部、双手。同时还有上呼吸道感染、高通气综合征。经事故调查组确认,这辆燃气出租车爆燃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为:气瓶出口与管线连接处漏气,后背箱内燃气管道保护套管两端管箍与连接处脱开,保护套管失去作用。
这辆车是魏某从一家出租车公司租赁的,每个月租赁费八百元。还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每人责任限额为10万元,该车是事发一年前在当地一家燃气公司进行油改气,质保期1年半。
事发后,小娜将司机魏某、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燃气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4.2万余元。阜新法院一审此案认为,魏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爆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系气瓶出口与管线连接处漏气,后背箱内燃气管道保护套管两端管箍与连接处脱开,保护套管失去作用导致,燃气公司作为安装企业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在驾驶机动车时未能对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酌定燃气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司机魏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4万余元。燃气公司赔偿.95元;韦某赔偿.3元,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和燃气公司均提出上诉。燃气公司认为,油改气符合国家标准,而且经过安全监督检验。安装时又提示了魏某车辆“改气”后的必须定期保养换件等事项。此次事故所幸并未造成车内人员重大伤亡,经过事故调查组认定,该次事故是由“气瓶出口与管线连接处漏气,后背箱内燃气管道保护套两端管箍与连接处脱开,保护套管失去作用所导致”。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设备连接处漏气,保护套老化后遇明火后发生的爆燃,而非燃气设备的问题。主要是司机魏某没有按期保养。
近日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赔偿.65元;燃气公司赔偿.54元;司机魏某赔偿.71元,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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