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组织实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现在《慈溪市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政策问答》的基础上,作以下补充说明:
01
新增加的低保类型?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三种类别
(一)普通收入型
(二)医疗支出型
(三)单独施保型
根据《关于规范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实施低保低边渐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民发〔〕63号),扩大以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对象范围,增加以下两类:
1.低保边缘家庭中患重特大疾病的患者(以下简称重病患者);
2.依靠家庭供养、本人按规定核定的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成年重病患者。
上文中的重特大疾病指:
1.恶性肿瘤中晚期;
2.心脏疾病造成心功能衰竭二级及以上;
3.脑炎、脑膜炎、脑中风、严重脑损伤等后遗症造成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异体移植);
5.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6.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7.深度昏迷;
8.自主生活能力基本丧失的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9.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0.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1.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
12.严重Ⅲ度烧伤(Ⅲ度烧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以上);
13.宁波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的其他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特大疾病。
上述重特大疾病的认定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凭证为准。
02
单独施保是什么意思?
单独施保是以单人户纳入低保进行经济状况认定。以单人户纳入低保的申请审批和服务管理,按照低保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单人户低保申请人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可免去其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程序;不属于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应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并作如下特别规定:
1.财产认定限于重残、重病患者本人及配偶名下家庭财产。
2.收入认定应计算父母抚养费、子女赡养费。
03
什么是渐退期?
低保和低边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规定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可以继续享受。复核异常的,本应按规定取消最低生活保障。
现根据《关于规范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实施低保低边渐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民发〔〕63号),在脱贫攻坚期内,在册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分别超过低保标准、低边标准(以下简称超标)但分别未超过三倍的低保标准、低边标准的,给予12个月渐退期。渐退期从核定其收入超标之月的次月起计算。渐退期内,低保家庭的低保金按每人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30%计发(包含以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所有类型的低保对象),其中,重度残疾人和以单人户纳入低保的重病患者按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计发。12个月渐退期后,核定其收入仍超标的,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户范围。
04
低边家庭没有低保金,为什么要申请?
低保家庭每月享受低保金,低边家庭不享受。但低保和低边家庭还有其他扶助政策。
一、医疗救助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及其他各类补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低保对象按90%给予救助,低边对象按70%给予救助,住院和门诊救助全年累计不超过元(其中门诊救助不超过元/年)。部分对象经特殊病种认定后,其门诊治疗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予以救助。
二、临时救助
(一)助学救助
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子女助学标准如下:
1.义务教育段。民政助学救助标准仍按小学每学年元、初中每学年元执行。
2.高中教育段。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助学工作统一由教育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帮困助学政策的通知》(慈教计〔〕号)文件规定执行。
3.高等教育段。民政助学救助标准调整为:大专每学年0元,本科及以上的每学年元。
(二)助房救助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将采取新建、扩建、修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对无任何房屋的无房户,采取新建或置换的方式进行救助;对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8平方米的缺房户,采取扩建或置换的方式进行救助;对由各镇城建部门依照危房鉴定标准所认定的危房户,按照能修则修的原则,进行修建或置换。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的救助资金,按救助标准由市、镇、村、个人四级负担。其中,市负担70%,镇负担20%,个人负担10%;村负责落实建房用地、义务帮工、通水、通电、通路等资金。
救助标准以市建设、物价部门公布的当年度砖混二等重置价为准,按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凡符合新建条件的,按照家庭实际居住人口计算救助面积和救助资金;凡符合扩建条件的,根据人均救助面积,按照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缺多少平方米救助多少平方米;凡符合修建条件的,修建费用按照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经评估核算后,进行救助;实施置换的,置换房屋的评估价格,按照家庭实际居住人口,进行救助。
救助对象的建房收费,按照农民建房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其他临时救助
其他因突发意外事件或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而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其临时救助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慈民〔〕6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春节慰问
低保和低边家庭的春节慰问金按市人民政府当年春节慰问补助金的通知发放。
四、物价补贴
低保和低边按《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慈政办发〔〕31号)规定发放。
五、其他救助
低保和低边家庭可以按规定享受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等部门的扶助政策。
来源|优美小镇之崇寿
责任编辑|小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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