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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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7 19:12:00

近日,被碱烧伤腿部的张玲(化名)刚刚康复,但右侧腿部依然存在明显的疤痕。今年2月,张玲和姐姐在济南骑车外出时,因路边溢水连人带车摔倒,更严重的是张玲右侧腿部被碱烧伤。对于自己被烧伤的起因,张玲认为是因明湖广场康都物业使用火碱清扫道路所致,而康都物业对此并不承认。距离事发已过去一个多月,张玲依然在维权路上。

井盖中冒出的污水流淌到非机动车道上。生活日报记者张国桐摄

事发:骑车途中摔倒腿部被烧伤

4月11日记者来到张玲家中,虽然腿部已经康复,但张玲行走起来还是有些不便,并且腿部留有两处疤痕。

“说实话我从来就没丢过人,但因摔倒被烧伤这事,不仅丢了人而且还遭了罪。”张玲告诉记者,今年2月20日下午1点,她和姐姐骑车从水晶小区出发去看花灯,途经明湖广场时,因路面溢水在广场东侧非机动车道上摔倒。

“当时有人在路面上清扫,路面很滑,我和姐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摔倒后,张玲发现路面上有一些白色液体,于是便询问当时身穿制服的清扫人员,“穿制服的女子在旁边,她是明湖广场物业的,我问她白色东西是什么,她说是火碱。”

因路面湿滑致使摔倒,张玲不想简单了结,于是准备到明湖广场物业讨要说法,可紧接着张玲右侧腿部突感不适,“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疼,就像有人活生生地撕我肉一样。”张玲姐姐回忆说,妹妹实在忍受不住,便到卫生间中查看,当妹妹脱下裤子,眼前的一幕着实让她震惊,“右腿后面全是泡,而且有些皮已掉了下来。”

张玲受伤后,姐妹二人随即报警。据张玲称,事发后医院,经检查医生要求她住院,但由于手头无大量现金,包扎完毕后回到家中。时隔一天后,腿部情况突变严重,医院再次接受治疗。“医生说化脓了,给我包扎了一下,然后住了五六天院。”张玲说。

张玲腿部烧伤严重。

家属:物业说摔倒前没泼火碱

在张玲接受治疗期间,其亲属一直找明湖广场物业讨要说法。“物业说摔倒前没泼火碱呢。”张玲姐姐告诉记者,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张玲在摔倒时并未开始清扫,并且事发地点是市政道路,应向相关部门反映处理。

“物业说,他们是义务帮忙打扫,而且事发后工作人员还主动扶起我妹妹。”张玲姐姐说,其实在她妹妹摔倒后,还有一位男子也摔倒,男子也受了伤。

在张玲姐姐提供的一段录像中,记者看到一名女性物业工作人员正在讲述事发经过。该工作人员一再表示,事发时她就在现场,摔倒之前并未进行冲刷,“我们准备了两个桶,一个桶装的是污水,事发时我们正在处理污水,根本没用火碱进行冲刷。”

4月11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另一位摔倒的男子。

“我是在她俩摔倒之后摔倒的,路面太滑了,肯定不是水。”这名男子告诉记者,摔倒后他伤了膝盖,但是没有被烧伤,“地面上原本的绿颜色已经变色,两位大姐的腿和手已经起了泡,并且地面上的东西干了以后是白色的,怀疑有腐蚀物,但具体是什么东西并不清楚。”事发后,他也曾找过物业,但物业表示对此事并不清楚。

医院病历中,记者看到的确写有“右下肢碱烧伤3%”的字样。

物业:公司从来不会购买火碱

4月11日下午,康都物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说明了事发时的情况。“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和现实情况不一样。首先摔倒的地方是市政道路,不在我们物业的管理区域,事发时我们员工还没干活,她就摔倒了,之后员工才对路面进行了清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天物业工作人员清扫时没有用火碱,而且公司从来不会购买火碱,当时清理油污用的是餐洗净。

该负责人称,事发后由于医药费不多,当时想着对公司来说也无所谓,可以承担。但她们后来的所作所为让人不能理解,甚至要求赔偿几万元。其家属还找来车辆将广场进出口堵住,并且口出侮辱性言语,最后物业只能选择报警。

针对张玲提供的视频中,物业工作人员提到的火碱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肯定是我们提供什么,员工就用什么,因为在其摔倒前工作人员未开始清扫,所以此事和物业公司无任何关系。

各方回应

街道办:会协调双方进行解决

就康都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11日下午记者来到辖区街道办事处。

“在中午吃饭时,工作人员发现明湖广场内有油污从井盖中溢出流到非机动车道上,随后就联系了康都物业。”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间曾对道路进行疏导及交通管制,后来由于下午还需上班,工作人员就撤离现场,因此对于市民摔倒等情况并不清楚。

“得知有市民摔倒赶到现场时,事情已经基本完结,所以具体情况并不了解。”不过,街道办表示,会协调物业和受害人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解决此事。

根据街道办工作人员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溢出污水的井盖在明湖广场内,污水的确流淌至非机动车道上。

市政部门:事发后五方曾进行沟通

对于此事,4月1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相关市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在事发之后,曾有房管部门物业科、市政部门、街道办以及物业等五方对此进行责任认定,最终沟通结果是由物业来沟通解决。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房管部门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五方曾多次进行沟通,最终沟通结果就是由物业进行沟通解决,并且物业也向房管部门物业科提交书面材料,“当时物业也答应进行解决,但后来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后,因赔偿金问题未达成一致。之后,物业方面表示可以走司法程序,根据司法结果,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但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走司法程序。”

律师:物业需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张玲的遭遇,4月12日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律师认为,因路面溢水致使张玲摔倒,事发后又遭遇碱烧伤,对此井盖管理方、污水排放者以及物业等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物业方面不想承担责任,则需提交证据进行证明。律师建议双方可沟通进行解决,若沟通未解决则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活日报记者张国桐实习生刘萌郑礼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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