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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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想燃一把最全法律知识点送给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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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落实普法责任的上海松江法院

文字来源:商事审判庭赵奕然

赵奕然

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同济大学经济法学硕士

“嘭”——“啪”——“嗙!”~

璀璨绽放夜空,照亮家家团圆

声声响彻云霄,热闹神州大地

春节终于近在眼前了!

今年,上海市外环线内全面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外环外浦东、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区专点销售,购买烟花爆竹需携带身份证至零售店实名登记。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分许可(像上文提到的王某擅自开车到昆山购买烟花爆竹运回上海,是违法行为)。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托运、邮寄、快递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邮寄、快递的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场所

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除此以外,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天气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要求

(一)不得燃放本市未准予经营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或者从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向烟花爆竹零售点、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四)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的话......?

首先,如果燃放烟花爆炸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将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举个小栗子:

某日,老江到朋友家中赴宴,席间为助兴,他将从小贩处购买的“喜气洋洋”牌烟花燃放。燃放前未查看烟花箱体上的燃放说明,燃放时既未按燃放说明要求将涉案烟花箱体四周夹紧并固定,也未按燃放说明要求将打开的涉案烟花上盖折成度角,导致燃放的烟花未全部冲上天,横着冲出来的烟花将来不及跑的老江炸伤:致其左眼球破裂、面部烧伤、鼻骨骨折等。

住院期间,医院为他做了左眼球摘除术。后老江将“喜气洋洋”牌烟花的生产厂家轰隆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轰隆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案涉烟花系合格产品,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老江在燃放烟花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按照涉案烟花箱体上的燃放说明进行燃放,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轰隆隆公司的赔偿责任,判决由轰隆隆公司赔偿老江各项费用合计26万余元的60%,由老江自行承担40%。

后果更甚者,可能将面临治安管理、甚至刑事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黑火药、烟火药,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你是卖家(还记得上一个小故事里,卖给老江烟花的小贩吗?)

年12月至年2月间,被告人“大白”“阿三”伙同他人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老曾”处购进烟花爆竹后销售给他人牟利,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被抓获后,由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

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大白”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阿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当你是“买家”:

某日,被告人“阿过”在某建材市场A幢北侧过道内,为庆祝购车,不听市场管理人员劝阻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上址A栋楼、C栋楼发生火灾,致“华华公司”内部分木雕、“老良”经营的茶叶铺内茶叶等物品被烧毁和损坏。经估价鉴定,被烧损的木雕价值近80万元。后“阿过”主动投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阿过”过失造成火灾,使他人财产遭受损失,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阿过”具有自首情节,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阿过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看到这里

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知识点

你都了解了吗?

别走开,最后一首安全教育小童谣送给你

烟花爆竹虽热闹,安全才是最重要

买卖运输办晚会,许可证万万不能少

专点专卖实名制,检验合格要做到

烟花运输多门道,禁止物流拒公交

燃放安全多注意,产品说明要看好

若是违法或侵权,法律责任逃不了

春节即将到来。今年,你踏上归途,还是“就地过年”?无论是哪种选择,獬小豸都真诚地祝愿大家过个平安年、祥和年!

烟花虽美,抵不过碧月蓝天,爆竹虽响,比不上笑语欢颜。聚散有时尽,今夜共团圆!

原标题:《春节想“燃”一把?最全法律知识点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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